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文理学院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实施办法(试行)》(川文理〔2020〕60 号)的规定,学校责成招生就业处牵头组成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小组,对各学院2021年就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各学院就业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招生就业处如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以便核实。联系电话:0818-2790101,0818-2790026,邮箱:2765621@163.com。
四川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四川文理学院202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