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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教师招聘公告

  • 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位于锦江区水杉街300号,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学校秉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育人理念,践行“最适合的教育是最好的教育”。1992年,学校增挂“成都市艺术学校”校牌,在坚持文化教育为主体的同时,融合艺术特色教育。2024年,学校加挂“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校牌,正式成为四川师大附中教育集团成员校。通过实施“领办十大工程”,在教育教学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推动学校向更高质量发展。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要求

    招聘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具体学科如下:

    初中语文1名,高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物理1名、高中物理2名、初中化学1名、高中化学2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地理1名、中学体育1名、高中艺术·美术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当具备的业务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有班主任工作经历且带班业绩突出者优先)。

    4. 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6.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12时至2026年5月27日17时。

    2.报名方式: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可在2026年5月27日17时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招聘邮箱(cdszzp@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要求:

    (1)报名资料以PDF格式,采用附件形式发送指定邮箱。

    (2)邮件主题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年份)-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初中数学教师)。

    3.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2026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普通话证书;

    (6)教师资格证;

    (7)个人简历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8)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择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邮件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考核。

    (三)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考核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成绩各为100分,考核中任一环节的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邮件或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七)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技能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成都三中)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764664 13880765988

    监督电话:86746599-8012

    素材来源|四川师大附中成龙分校

    编辑:     浏览记录:      发布时间:【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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