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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宾市三中教育集团教师招聘公告

  • 宜宾市三中教育集团坚持“务本崇实、和谐发展”的办学思想,秉承“德勤思远、行胜于言”的校训和“团结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诞生了宜宾地区第一位省状元和74位清华北大学子。学校目前已形成“1+3+N”的集团化一体化办学格局:“1”即宜宾市三中教育集团校本部长江校区;“3”即三江校区、岷江校区和高新校区三个主校区;“N”即领办初中、合作初中、帮扶初中及合作小学等学校。办学地域涉及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三江新区、高新区、屏山、筠连等地,集团主校区占地近600亩。

    一、招聘岗位

    1.教师岗位

    小学教师2名;

    初中教师26名。

    2.职员岗位

    物理实验员1名;

    其他行政职员岗位3名。

    具体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三中高新学校2025年下半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教师、职员岗位表》。

    二、薪资待遇

    1.人员薪资

    (1)教师岗位:年收入15-25万元(含五险两金);

    (说明:教师录用后须服从学校具体工作安排。)

    名优教师:年收入面议;

    (2)职员:年收入8-10万元(含五险一金);

    2.学科教师、行政职员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由学校统筹协调,就读教育集团初中、高中,与集团在编教师一致。

    3.聘用教师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相关政策执行。小档晋升、职称评审参照属地在编教师政策执行。

    4.学校支持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提供培训、研学、考察、学历提高等机会。

    三、应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爱生乐教;富有进取心、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使用普通话教学。

    3.教师岗位:

    (1)应届大学毕业生: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院系成绩排名靠前、多次获得奖学金、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2)在职教师: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一级教师职称放宽到40周岁,副高级教师职称放宽到45周岁,正高级教师职称放宽到50周岁)。

    4.职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审核。

    5.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凡报考人员本人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中,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本公告发布即可报名。请扫描本公告附件1中对应二维码报名,请注意信息填写准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18:00。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宜宾市三中高新学校2025年下半年第一次公开考核招聘合同制教师、职员信息表》。

    (二)资格审查

    1.2025年12月10日,报名信息汇总;

    2.2025年12月11日,报名资格初审,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对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2025年12月12日,现场资格审查;

    (三)笔试

    若同一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人数超过相应岗位招聘名额的5倍以上,则先笔试,按照招聘名额的5倍进入专业技能考核,

    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

    时间:2025年12月13日,20:00以前,通知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人员。

    (四)考核

    1.专业技能考核实行量化考评,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评方式详见《岗位表》。

    2.专业技能考核时间:2025年12月14日9:00-17:00。

    3.考核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50号。

    (五)现场资格审查

    1.对本次招聘中进入面试的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到个人,不再进行成绩公示;

    2.现场资格审查:2025年12月14日早上7:20-7:40,在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50号三江学术厅门口进行。

    (六)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于2026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到签约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宜宾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导下,由招聘学校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

    《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做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八)递补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九)录用

    经考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合同。

    (十)如不清楚具体流程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31-2361009(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18161082771谢老师(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18080851176刘老师(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13698220666苏老师(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

    素材来源|宜宾市三中教育集团

    编辑:     浏览记录:      发布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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