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21年9月正式开校,占地面积52亩,是新都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学校。现有教师174人,其中正高级教师1人,省级名师1人、市级名师14人、区级名师20人,现有学生3124人。 学校聚焦“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面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时代之问,回应老百姓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美好期盼,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凝炼了“乐见不一样的你”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把学校“办成富有活力、多元共生的成长乐园”的办学目标,确定了“培养有志向、好探究、展优长、勇担当的兴乐学子”的育人目标,构建了“三性育人”课程,营建起“小乐大成”自主发现课堂,逐步建设成了文化统领、魅力彰显、口碑良好的区域内高品质现代化学校,更成为了老百姓喜欢的家门口的好学校。
一、招聘岗位
语文教师12名
数学教师6名
体育教师3名
英语教师2名
音乐教师2名
美术教师2名
科学教师4名
道德与法治教师3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毕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34名。
2026年毕业的拟聘人员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以上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10)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11)2026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2)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薪资待遇
1.凡被聘用的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
2.教职工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教职工享受工会活动、节假日慰问等其他福利;
4.教师享受各类评优和职称评定;
5.教师专业发展保障充分,享有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机会;
6.享受带薪假日。
四、招聘流程
初试+笔试+专家组面试+综合考评
简历投递
493670504@qq.com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
邮件标题格式
“报考岗位+毕业院校+姓名电话”
邮件内容:
简历+《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可下载+具备报考岗位条件的印证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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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成都市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