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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师范附属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 成都师范附属小学是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学校,学道校区位于锦江区学道街55号,慧源校区位于锦江区汇源南路316号。创办于1908年,遵循“勤、洁、公、实”的校训,秉持“赤诚教育”初心,走出了一条“文化传承”与“教育创新”同步推进的学校发展之路。荣获全国课程改革骨干教师研修基地、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优秀家长学校、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四川省首批省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校、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实验学校等称号。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考生。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取得小学或更高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学校根据岗位需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3、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签署备忘录的失信情形人员;

    7、实施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行为的人员。

    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原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员额教师共计4名(招聘岗位详见《成都师范附属小学招聘员额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以PDF格式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简历含员额教师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毕业证等扫描件,在职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报名资料采用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cdsffsxx@163.com,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

    (二)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学校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择优通过电话通知到校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面试考核。

    应聘者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成都师范附属小学2025年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学历证书;

    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驻外使馆或第三方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入学通知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个人简历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5、普通话证书;

    6、教师资格证。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核

    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组织实施,考核成绩各为100分,综合考察应聘者教育理念、教育方法、专业知识能力、沟通协调、求职意愿和动机等。

    考核中任一环节的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程序)。

    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 ,试讲成绩占60%计算面试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在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学校组织考察。

    (五)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体检合格且通过考察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订立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学校按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由成都师范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208170948

    监督电话:02886663167

    素材来源 |成都师范附属小学微信公众号

    编辑:     浏览记录:      发布时间:【202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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